3.所提供的复印件都需签署“与原件核对一致”并加盖单位公章(无签章无效),《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》相应栏内签署“初审合格”意见并盖章,并在表内“现场审核人员签名”处签名。
1.赣市卫健考字〔2022〕7号赣州考点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(联合)
2.赣州考点(上犹县)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安排表
3.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汇总表
以上是关于《赣州上犹县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